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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 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2-23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荆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

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荆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荆发〔201714号)和《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荆组办〔201748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开展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等七个专项整治活动,使本局领导班子、机关党组织进一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党建促业务,促使档案事业与机关党建共同进步。

二、整治范围

市档案局领导班子机关党总支、档案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

三、整治内容

(一)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

1、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不明确、不具体、不落实的问题。没有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责任人;责任大而化之,很抽象;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实到行动上;没有制度保障;没有检查督办;没有责任追究;

2、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责任意识不够强,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深入;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督办不到位;没有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风险点;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

3、领导班子对机关党建工作没有认真履行领导和指导责任的问题。没有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没有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没有专题研究;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始终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4、机关党组织没有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党建工作,没有提出抓机关党建的具体措施、办法、建议,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

5、党支部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不认真,主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不够的问题。

(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1、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事前没有广泛征求意见;应集体研究而未上会集体研究;个人说了算;会上讨论不充分;没有认真听取不同意见;议而不决;执行情况不检查督办;

2、领导班子会议不规范的问题。议事制度未建立;执行制度随心所欲;议事范围随意扩大、缩小;与行政办公会等会议混开,议事不严谨,记录不规范。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党组织没有按期按要求换届,换届程序不规范,因故延期不报告的问题;

2、中心组学习制度没有建立,达不到规定次数要求,处于松散状态,党员政整治论学习不经常的问题;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未按时按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未带头讲党课,讲党课敷衍塞责;

4、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的问题。不按时开展;规定动作不到位;主题不明确;形式单一;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际效果;

5、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制定方案、征求意见、交心谈心、对照检查等程序没有落实到位,随意减省、变通、走过场;批评只提希望、建议,批评不严肃,没有辣味;

6、会议记录、学习签到、活动开展过程等党建资料弄虚作假的问题。

(四)党费缴纳不合规

1、党员没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的问题;

2、单位机关党组织未按要求向市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的问题;

3、2008年至2016年党费补缴不彻底的问题。

(五)基本保障不落实

1、党务干部配备不足、配得不强、专职不专,主要精力没有放在主业上,甚至歪戴帽的问题;

2、党建活动经费保障不力的问题;

3、党建活动没有场所的问题;

4、注重人文关怀不够,不能很好地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的问题。

(六)干部选任、监督不规范

1、用人导向出现偏差的问题。凭德才、实绩用干部把关不严,群众公认度不高;

2、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职务名称不规范的问题;

3、不符合任职基本资格条件,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的问题;

4、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提拔、调整干部不报批的问题;

5、选任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环节随意减省、倒置、走过场、搞变通;干部动议没有充分酝酿,发扬民主不够;

6、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与其他事项混合记录的问题;

7、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不严的问题;

8、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时紧时松的问题;

9、选任干部资料残缺的问题。随意增补、作虚假记录。

(七)作风建设不扎实

1、迟到早退、不履行请销假手续、值班不在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报销“五单”不全的问题;

3、同城宴请的问题;

4、公务出差违规的问题。带公车同时领取交通补贴,出差人员回荆后仍在餐馆进餐并报销进餐费,出差费用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5、大额采购项目不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6、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

7、国有资产监管处置不合规的问题;

8、以劳务费、误餐费、加班费、值班费等各种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四、任务措施及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2017年10下旬开始至2018年6月结束。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成立市档案局党建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局长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机关支部委员为成员,各机关支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支部要根据各自实际抓落实,明确整治重点、人员责任和标准要求,推动专项整治有序推进、有效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局领导班子领导下进行,局领导班子对开展专项整治负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具体组织实施;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各环节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局分管领导负分管范围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抓深抓细抓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认真开展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即: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开展一系列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摘编》、《中共荆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荆发〔201714号)、《荆州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等;以支部为单位举行一次集中专题讨论。结合实际,制定《荆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在集中专题讨论的基础上,印发《荆州市档案局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活动征求意见表》,领导班子和机关党支部对照七个方面的整治内容,逐条逐项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形成领导班子和机关党支部的问题清单。查摆问题要敢于触及核心,敢于动真碰硬。自查自评没有问题的,要单独注明并签字背书。局人事科将于2017年12月22日前对自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领导班子、各支部要依据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立即整改落实,由党支部落实。对难度较大的问题,要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逐步予以解决。局人事科对整治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完整台账,于2018年4月底之前报市直机关工委。

)严肃问责,注重实效。迎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联合督查组的检查。局领导班子要对不认真自查、不真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真正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问题、提高党组织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件:

1、《荆州市档案局开展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等七个专项整治活动时间安排表》

2、 《荆州市档案局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活动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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