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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档案局到市轻纺行业办调研破产、国有改制企业档案。档案局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对部分国有改制破产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调研,调研中发现,被抽到的企业均没有考虑原有档案如何处置及改制破产后档案如何管理;改制破产过程中,作为国有有形资产的土地、厂房等需经过严格的清产核资,而对作为无形资产的档案如何处置则无人问津。
为了确保破产改制企业的档案资料不再流失,使国有改制企业档案得到有效利用,市档案局将根据国家档案局9号令第六条“国有企业发生破产转制、事业单位发生撤销等情况,其档案可按照有关规定由本级综合档案馆接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专项经费,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相关人员,完善企业改制后续工作,为留存企业历史作出应有的贡献。(洪湖市档案局 廖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