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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因档案遗失,需补办社保职工工龄证明,峰口镇原伞厂职工严美秀和原床单厂职工吴学艳结伴到洪湖市档案馆,查找当年招工和转正定级的档案证明。严美秀1978年进厂,她母亲回忆说她大约在1982—1985年转正。与她同期进厂的人中,有一个人的档案保存在社保局,其中记载的转正时间是1981年9月;吴学艳1989同期进厂,几十年了,她已记不清转正定级的时间。
根据她们各自的情况,洪湖市档案馆分别提供市劳动局、劳人局档案查阅。因为时间不准确,只能从劳动局档案中逐年查找。洪湖市档案馆近年正在开展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工作,原洪湖县劳动局1980年以前的部分档案已经完成了档案信息的数字化录入,可以通过计算机检索。工作人员试着以她们的姓名分别检索。输入“严美秀”后,电脑显示有两条信息,正是1980年县劳动局审批她转正定级的通知单和相关表格!由于1980年以后的档案还没有进行数字化处理,吴学艳不能用电脑来查,只能用手工逐卷逐页查找。从3月11日上午10点多,到次日下午近5点,近12个小时,查找了1989—1993年间263卷档案,但还是没有查找到。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吴学艳只能回去尽可能查清楚准确的转正定级年度再来查找。有了电脑检索和手工检索的鲜明对比,她们由衷地感叹说:“电脑查档案就是神!”(洪湖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