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2条的规定,2012年4月18日至6月30日,松滋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计组对松滋市档案局新建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7月20日,松滋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以松投审〔2012〕53号文件下达了松滋档案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至此,松滋市档案馆建设顺利通过了决算审计。
松滋市档案馆位于松滋市市民中心言程公园管理处二组,2009年5月由松滋市发改局下达了《关于松滋市档案局新建松滋市档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松发改审批〔2009〕55号),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该项目严格履行了法人、招投标、监理、合同“四制”。项目法人为松滋市档案局,由湖北独山建筑有限公司承建,武汉东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规划,松滋市金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2009年11月破土动工, 2011年6月顺利落成。
松滋市档案局新建档案馆工程经荆州市琪心杰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1年12月30日共到位资金92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76万元,地方政府债劵650万元。实际投资支出设计、审图等费用21.5万元、购置密集架、空调等费用76.7万元、绿化、亮化工程6.43万元、安防设备工程款14.5万元、土方工程7.87万元、档案馆大楼建筑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造价为1073万元,总计1200万元。
审计报告指出,松滋市档案局新建档案馆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较好执行了“四制”规定,在投资、控制、施工管理、质量保障、现场监理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有效控制了投资。在财务管理上,该单位提供了会计资料及工程资料,比较完整、全面地反应了该项目经济活动情况。在今后的固定资产建设中,应继续严格遵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同时还应积极筹措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松滋市档案局)